作者:留鈺茹 發佈時間:2024-09-30 18:26:30
緬甸央行公告,2022年4月3日至2024年8月7日期間,依規定應匯回而未匯回的出口外匯,倘趕在11月30日以前匯回,可直接適用25%的強制兌換比例規定。逾此期限再不匯回者,將依法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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